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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国资委与山东科技 协同推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与高质量发展

山东省国资委与山东科技 协同推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与高质量发展

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山东省国资委”)作为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,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,监管省属国有企业,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。山东科技作为全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涵盖科技政策、创新平台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多个维度。两者在推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、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方面形成紧密协同关系。

一、山东省国资委的职能定位与科技创新导向
山东省国资委主要承担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、国有企业改革重组、考核分配等职责。山东省国资委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工作,将研发投入强度、创新平台建设、关键技术攻关等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,引导省属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,培育科技型骨干企业。例如,山东省国资委推动省属企业设立科技创新专项基金,支持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转化。

二、山东科技政策与资源的支撑作用
山东省科技厅等部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等政策,为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政策引导和资源支持。山东在海洋科技、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、新材料等领域具有较强科研优势,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、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批创新平台。省属企业通过与高校、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,承担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,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。

三、协同推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实践路径

  1.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。山东省国资委将科技创新指标纳入省属企业考核,对研发投入增长较快、创新成效突出的企业在工资总额、负责人薪酬等方面给予激励。
  2. 搭建协同创新平台。推动省属企业与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、山东高等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合作,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人才培养。
  3.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。支持省属企业建立中试基地、概念验证中心,对接山东科技大市场,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。
  4. 培育科技型企业集群。引导省属企业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,支持符合条件的子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、专精特新企业,形成梯次培育格局。

四、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展望
当前,省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仍存在研发投入结构不优、原创性成果不足、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不够灵活等问题。山东省国资委将继续深化与科技部门的协同联动,优化国资监管方式,赋予企业更大创新自主权;山东科技政策将进一步聚焦国有企业创新需求,在项目、平台、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。通过国资监管与科技政策的双向奔赴,推动山东省属国有企业在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更大作用,为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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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6 01:35:52